AI模型重现实验如何推翻图片版权主张?
编者按:
法院使用与当事人相同的AI模型和相同提示词进行重现实验,发现输出结果具有随机性,使用者无法在生成前预见到具体表达。这印证了提示词输入属于思想范畴,AI生成图片不满足作品独创性要求。仅8个提示词生成AI啤酒配图,属“思想”范畴不享有著作权
杜某某与某生物细胞技术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
基本案情
案外人甘某某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生成一张“啤酒”图片,其将该图片发表在“小红书”平台中,并与原告约定由原告取得涉案图片的著作财产权,以及相关维权权利。原告发现被告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中,将涉案图片作为配图使用。原告认为被告未经许可使用涉案图片的行为,侵害了其对涉案图片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,故诉至法院,请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。
裁判结果
生效判决认为,甘某某使用人工智能模型生成涉案图片过程中仅输入了8个提示词,上述行为相对于人工智能模型生成的图片中的线条、色彩、造型等表达性要素而言,属于“思想”范畴;结合法院使用同一模型和相同提示词所做重现实验可知,模型使用者难以在具有随机性的结果输出之前预见到“表达”的具体内容。综上,本案甘某某的智力投入属于“思想”范畴,涉案图片的表达由人工智能模型通过算法生成,甘某某对涉案图片不享有著作权,原告亦无法继受取得相应权利,故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。一审判决作出后,双方均未上诉。
典型意义
本案是涉及人工智能生成物作品独创性认定的典型案例,明确了以“人的实质贡献”为衡量因素,判断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图片场景下,模型使用者的智力投入能否决定图片的表达性要素,进而认定模型使用者是否实施了著作权法规定的创作行为,以及生成的图片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。本案裁判有利于推动AIGC技术和版权保护制度协同发展,为AIGC技术健康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。
来源:天津高院
问疑解惑
———提出问题、得到解答————
问题1:法院为什么要做AI重现实验?
答:为了验证相同提示词能否稳定生成相同图片,从而判断使用者对表达的预知和控制程度。
问题2:如果每次生成结果都不一样,算我创作的吗?
答:不算,因为你对最终表达没有可预见的控制力,不符合创作行为的定义。
问题3:AI模型的随机性对版权有什么影响?
答:随机性越强,使用者对具体表达的贡献越小,越难以主张著作权。
问题4:我反复生成直到满意,那张图算我的作品吗?
答:若你通过多次筛选、修改提示词等投入了实质性的选择和安排,可能构成创作;但单纯等待随机输出不行。
问题5:司法实践中怎样认定AI图片的独创性?
答:通过比较使用者的智力投入与模型算法的贡献,只有人的贡献达到“实质”程度时才认可独创性。
问题6:相同模型相同提示能产出相同图片吗?
答:不一定,多数AI模型具有随机性,同一提示可能生成差异巨大的不同图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