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按合同约定期间交付软件,法院判决解除合同退还款项
本案中,合同签署后,东旭三宝公司已支付定金5548万元,但依丝博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期间交付软件,至东旭三宝公司起诉时仍未交付,依丝博公司以其行为表明其不履行主要义务,东旭三宝公司有权解除合同,解除合同的时间为本院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的日期2022年2月12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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