委托方维权证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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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付开发软件成果无凭证,开发费用应否返还起争议
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中,交付成果的认定是核心。本案一审因开发方无法提供交付凭证而败诉,但二审法院结合微信沟通记录、证人证言及委托方自行开发的软件时间线,最终认定开发方已完成交付。这警示合同双方,无论是交付还是提出异议,都必须保留书面证据,过程管理的重要性远超事后补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