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托方无法举证已履行新增开发任务,法院判决该部分款项应向委托方返还
庭审中,原告明确表示其主张的主要是后期涉及到新增22000元的部分,米某B收取了该款项,但在本院规定的时间内其不能举证证实已履行了该部分义务,故本院认为米某B应就该部分款项向谢某A进行返还。
受托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