避风港原则法律实务专题

专题导读
“避风港”原则是指在发生著作权侵权案件时,当ISP(网络服务提供商)只提供空间服务,并不制作网页内容,如果ISP被告知侵权,则有删除的义务,否则就被视为侵权。如果侵权内容既不在ISP的服务器上存储,又没有被告知哪些内容应该删除,则ISP不承担侵权责任。 后来避风港原则也被应用在搜索引擎、网络存储、在线图书馆等方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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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用户利用掌门APP播放侵权电影,法院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无过错免责
涉案影片为网络用户上传,某B公司对于涉案影片的传播不存在主观过错,符合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》规定的免责条件,对于某A公司要求某B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的主张,本院不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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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2016
为了规范电信市场秩序,维护电信用户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,保障电信网络和信息的安全,促进电信业的健康发展,制定本条例。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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